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暖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暖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4-540
项目名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暖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2万元
服务内容:采暖维保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吉林省2024-2025年度采暖期
项目地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近一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即可);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的类似业绩一项,出具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3.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1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 系 人:刘冰
联系电话:0431-8554102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 付艳
联系电话: 1764403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