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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租用车辆运行项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21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租用车辆运行项目

二、招标采购内容:公务用车。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车辆要求:轿车:迈腾、速腾、丰田卡罗拉、奥迪A6L 等同类型车辆;商务车:金杯格瑞斯/瑞丰(9/11座)、GL8公务舱(商务车7座)等。中型客车:考斯特等。

2、车辆购置年限为:2016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车辆性能良好,车辆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使用,各项手续齐全,并符合交通法规及市内准运要求,以确保乘车职工人身安全。

3、车辆的一切事宜由乙方公司全权负责,包括:车辆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司机工资、交通违章、道路通行费、事故处理、食宿等费用。长途出行时保证高速优先原则。

4、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行路线及运行时间运行,服从甲方的调度和安排。

四、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限于长春市当地客运企业),具有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需提供驾驶员驾驶证、车辆登记证、行车证和车辆保险单(交强险、三者险、座位险等)。

4、投标单位拟用于本项目的司机应有驾龄三年以上,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招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商务用车(含司机、含油)学校预算资金

 型

10公里内(X1)

10公里-20公里(X2)

机场接送(X3)

短期租金(X4)  (含司机、含油100公里)

备注(X5)

迈腾 手自一体(X)

120元

200元

260元/单程

450元/天

超出公里数按1.5元/公里计算。

奥迪A6L  (Y)

150元

300元

450元/单程

600元/天

超出公里数按3元/公里计算。

金杯格瑞斯/瑞丰(9/11座)(Z)

100元

200元

400元/单程

500元/天

超出公里数按2.2元/公里计算。

GL8公务舱(商务车7座)(Q)

150元

260元

500元/单程

600元/天

超出公里数按3元/公里计算。

注:

1、机场含司机、油、过路费。以上价格均为单程价格,往返需另加50%费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空驶收取全额租赁费。

2、接送飞机贵宾的路程是指:市区——龙嘉机场,或龙嘉机场——市区,或市区内接送站。超出规定范围按车型另收费超公里费用。

3、短期租赁用车每天限制100公里,超公里按照车型另行付费。

4、短期租赁用车不含机场,机场另加费用。

5、散租轿车车辆司机工作时间为早8:00到晚17:00点。超出时间按20元/小时收费。

6、散租考斯特车辆司机工作时间为早8:00到晚17:00点。超出时间按50元/小时收费。超出3小时按半天收费。

7、长途车辆100公里以内按照散租价格执行。100公里以上按照公里计费。超时不满一天按全天计收费用。

8、别克GL8、考斯特、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调动,均以适时市场价格为准。

六、评审方式:

集中评审各个报价单位资质等,根据资质条件合格的单位报价情况,确定综合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P表示综合评标价:P=X×50%+Y×10%+Z×20%+Q×20%

例如:X=X1×10%+X2×10%+X3×30%+X4×40%+X5×10%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甲方如根据国家车改政策需停止车辆运行,甲方可以解除租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购置新车,提高运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雇用车辆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完成甲方的用车计划。中标单位因运力不够导致不能正常安排车辆,甲方可自行调配其它公司车辆,中标单位应负责甲方外雇其它公司车辆费用(按外雇车辆发票金额为准)。

3、市内用车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通报中标单位用车计划;长途用车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通报中标单位用车计划,以便中标单位合理安排车辆。

4、中标单位应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车况卫生良好、不随意停车、停靠、接听电话、不吸烟,使用礼貌用语等),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如发生3次以上(包含3次)违约无法出车或影响学校大型活动用车1次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5、中标方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方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全部损失及由此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中标方为甲方提供租用车辆的驾驶员在车辆租用服务时,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如出现事故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6、车辆在租用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出行正常运行。

窗体顶端

八、报名时间

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09:00至16:00。

1.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章)。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01日9:30,学校后勤管理处办公室101室。

五、联系人

系 人:刘健

联系方式:0431-85541032;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电台街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