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生生长健康情况记录,规范学生健康档案管理,使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吉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新生入学体检健康档案、以及老生在校期间的定期体检健康档案。
三、学校设立学生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团委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学院副书记为成员。后勤管理处负责指导制定体检计划和档案建立,卫生所组织实施体检建档工作。
四、卫生所在新生体检后建立新生入学体检档案,此后根据在校学生实际体检安排,建立老生在校期间体检档案。每年体检数据都相应装入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做到不漏一人。
五、学生健康档案应包括体检表、体检报告、体检照片等。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从学生一年级起分班级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六、健康档案的查询须在保密性原则的指导下,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和本人同意,并在卫生所办理相关手续。
七、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八、学生健康档案的领取须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前,各学院学办负责人与卫生所对接办理档案领取事宜。毕业生健康档案须经卫生所核对以及本人签字后方可取走。
九、对于未能及时取走的学生健康档案,卫生所要及时通知相关学院学办负责人及时领取。未领取的健康档案放在卫生所档案室集中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学生档案存放到期后,若本人仍未领取,卫生所将与该学院会同处理存放逾期的健康档案,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9日